飞剑问道 > 都市言情 > 姐弟恋是一场豪赌 > 三十一章 “小奶狗”变身“虎狼之徒”

三十一章 “小奶狗”变身“虎狼之徒”(1 / 1)

方景宇推门出去,看大家伙都坐在原处。

“你们怎么不吃蛋糕啊?”

赵琳阴阳怪气的说:“太丑了,吃不下去!”

“好!你别吃啊!爸、阿姨来你们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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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景宇切了蛋糕给大家递过去,阿姨笑着问:“景宇,是不是谈女朋友了?”

方景宇想拒绝,可是甜蜜的嘴角,掩藏不住幸福,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是你同学吧?我看这图案挺有深意,是不是前些时候,脸上的伤是为了追女朋友弄的?”

方景宇笑一笑,没做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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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毕竟是男人比较粗犷,以为儿子处个小女朋友,没什么大不了的,他也没有多问。

阿姨半是关心,半是好奇,半是打趣的问了几句:“她家是哪里的?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

方景宇:“我不知道,没问那么详细。”

阿姨又问:“那她长什么样子?有照片吗?”

方景宇想到余秋,甜蜜满满,眼底真情流露,“好看,在我心里,无人可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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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完年,余秋忙起来了,年底积压了一些账本,需要尽快对账核算。晚上还要去夜大上课,她没日没夜的忙,一有闲下来喝口水的功夫,还得记得给方景宇回微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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忙碌中的日子过得很快,20多天后方景宇回b市了。

余秋去火车站接他,人群中方景宇高挑的个子很显眼,以最快的速度直扑向余秋。

把思念之深的人抱在怀里,在她耳边哼哼唧唧地唤着:“姐,姐……”

余秋脸一红,很怕周围的人抱有什么异样目光。好在火车站里,久别重逢,这种拥抱场面很常见,没人会注意那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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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回到sweetheart二楼,“姐,我先去洗澡啊!火车上太脏了!”

方景宇冲进浴室,争分夺秒的洗了个战斗澡,然后如猛虎出笼一般扑向余秋。

“姐,我洗干净了,快让我抱抱你,朝思暮想,魂牵梦绕都是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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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狗皮膏药”贴上去,就揭不下来,粘的死死的。

“吧唧、吧唧”的狂盖戳,又亲又蹭,弄得余秋哭笑不得。

“哎哟!别闹!大白天的,你饿不饿,吃饭吗?”

“我饿!饿了太久了!我要吃你!姐……姐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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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肯定能吃到,滚到床上。

方景宇抱着朝思暮想的人,爱不释手,又忽然想到什么。

“姐,你等我一下,马上!”

他急火火的跑到包里,翻找出一个小盒。

余秋看清后,神色一黯,只是转瞬间,方景宇没有看到她眼中那抹绝望和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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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姐,上次对不起,我太粗心,忘了这事,以后不会了。”

“小宇,不用那个,没关系的。”

“呃……啊?”

“我不会怀孕,所以这方面你不用有顾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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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”方景宇疑惑了一秒,随即明白,这点常识还是有的,可能是她上段婚姻中,已婚后去医院带了什么避孕环之类的,所以不会怀孕。

方景宇毕竟年轻,没有深想这些,直接饿虎扑食。

男欢女爱,人之常情,性能够增加爱的体感,更何况方景宇的身材那么好,肌肉结实,腰腹有力。

“小奶狗”变身“虎狼之徒”,展示真本事的时刻到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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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日宣淫,乐此不疲,吃干抹净后,两个人睡了一觉。

方景宇醒来时,看到床边有几个袋子,里面都是给他的新衣服和鞋。

“姐……姐?”

余秋在厨房做饭,“嗯,醒了?外卖凉了,我热一下,马上就吃饭了。”

“姐,你再别给我花钱了啊!”

“不给你花,给谁花呀?我拿去酒吧送别人,你答应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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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景宇快速穿上衣服,跑出来抱住余秋,又蹭又亲,“姐,你对我真好!可你工作也很辛苦,我怎么好意思总花你的钱!”

余秋笑问:“那你想花谁的钱?”

方景宇:“我想挣钱给你花!”

余秋:“那好呀!我等那一天!不过现在不还没到那时候嘛!对不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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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秋背后背着一个粘人的“八爪鱼”,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从微波炉里把饭菜拿出来,摆在桌子上。

她转回身时,发现他的眼眶通红,不好意思的低垂着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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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秋把他拉到桌边坐下,温和说:“小宇,我逛街的时候,就想到了你,就想给你买几件衣服,这有什么不对的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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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景宇开心的笑,但是眼眶里有泪花浮现:“在我家里,我妈很早就离开了,她的一些事我都记不太清了。我爸总是发火,我们之间常有矛盾。记忆中,你是第1个对我这么好、这么温柔的人!”

他凝视着她,问的很认真:“姐,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?我现在特别害怕,我怕习惯了之后,将来有一天你又不对我好了,我可能会受不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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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秋沉吟片刻,叹了口气,“小宇,将来的事,我也不知道,顺其自然吧!你不要着急,时间飞快,一眨眼两年、三年,你就长大了,工作了,能挣钱了。如果那时候我们还在一起,你请我吃饭,给我买衣服,好不好?”

“会的!姐!你听好了,只有你不要我的一天,否则我不会离开你!!!”

“好,吃饭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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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秋点点头,表面上平静,实际内心非常沉重。她不喜欢去谈论“未来”这个话题,未来是未知的,是渺茫的,甚至可以说是黑色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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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后,方景宇开学了。余秋也上班了,她在夜大教课是周一到周五晚上工作,距离较远,所以她不住在大学城。周六周日她休息,但是方景宇要外出打工,所以二人只能在周末晚上的时候见面。

方景宇每次都像小狗一样黏着余秋,又舔又蹭的,诉不尽的喜爱和思念。他这样黏人,如果不去打工就可以两天都跟余秋在一起了,但他却不肯。他宁可出去东奔西走、挨累、挨冻的打工攒学费,也不肯伸手接受余秋的钱,这或许是他最后的尊严和底线。

余秋都看在眼里,她毕竟大他十二岁,认知很成熟,看遍社会,看透人心。在如今这个利欲熏人的现实中,方景宇能保持住一颗初心,能弯下腰用自己的汗水换取劳动所得,这份倔强的骨气是穷酸的,更高洁的、值得尊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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