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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美好时光(1 / 1)

望着远处的城池,雷茫然不知自己身处何地。身后的大森林,他是再也不敢回去了,幽灵狼的绿眼睛和森森白牙让他想起来就后怕。

既然那是一座城池,当然就会有人。有人的地方,至少能够让他活下去,于是他迈步向着那座城池走去。

走着走着,他意识到了不妥。自己脚上的脚镣清晰地刻着“奥南”两个字,如果不把这双脚镣解掉,无论走到何地,他的身份也会立即被人知道了。

他昨晚在史宙矿场干的事情,决定了奥南家族永远不会饶过他。

他用尽力气,想用双手将锁链拉断,但是做不到。无奈之下,他只好继续向前走去,寻找人家。只要找到了人家,就可以请别人帮忙解开脚镣。

向着城池的方向走了大约十来里的路程,已经能够看到前方一里远的城门上大大的“奥南”两个字。

但是他现在不能进城。向西方走去,来到一条小路上。有这条小路,当然就可以找到人解开脚镣。他顺着小路一直走了下去。

又走了大约五里多,他看到了前方的几间木屋。

在距离木屋还有百米远的地方,已经能够听到里面传来的一阵阵敲击声。

这间木屋敞着门,里面坐着一位年过六旬、头发胡须皆白的老猎人,正在用一把锤子敲击地上的兽骨。四周墙上挂满了兽皮和兽骨,雷看去,认出了三张狼皮和一张虎皮、两张鹿皮,别的他就分辨不出来了。

老猎人看到雷的样子,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,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铁锤。

“老伯。”雷口中喊道。

“你,是人?”老猎人吃惊地说道。

也难怪老猎人害怕,这时雷的躯干被狼皮包裹得严严实实,只有四肢露了出来,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。

“我是人!”雷说道,摘下了头上的狼皮,露出了头脸。

这下子老猎人又被吓得一惊。

刚扒下的狼皮,上面有着鲜血,都粘在了雷的脸上。他为了抵御狼群的攻击,将狼皮扎得很紧,是以在水潭中,并没有把血迹冲掉。

雷一摘下狼皮,满脸是血,样子当然比刚才更吓人了。

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是人,雷只得把他在森林中和狼群搏斗,被逼得爬树,杀死几只狼,扒下狼皮,跳下水潭的经过,详详细细地跟老猎人说了一遍。

老猎人打了一辈子的猎,还从未到那片大森林里去过。他听老一辈猎人无数次说过,那里是妖兽出没之地,千万不能进去。想不到,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少年,竟然独自一人从大森林中穿过,还杀死了几头幽灵狼,当真让他敬佩不已。

所谓艺压当行人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
听着雷说完,老猎人回味了半天没说出话来。

“老伯,老伯!”雷以为老猎人被他吓傻了,走上去拉了拉他的兽皮衣服。

被雷这么一拉,老猎人才回过神来,躬身对雷说道:“远来的勇士,请你留下来,在寒舍住上几天,让我们款待你!”

“这,这。”雷感到很难为情,所谓无功不受禄,他怎么能在这里白吃白喝呢。

“远来的勇士,这是我们猎户人家的礼节。凡是杀掉妖兽的人,都是我们敬仰的英雄,也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。”老猎人解释道。

雷的家乡斯落村,也多是猎户人家,这种礼节他小时候就知道,此时看着老猎人又是这么热心,不好当面拒绝,只有点头留下。

老猎人这时才仔细地把雷上下打量了一遍,最后把目光落在雷的脚镣上面。

“远来的勇士,如果我猜的不错,你应该是奥南家族的一名奴隶吧?”老猎人说完,拿过一把椅子请雷坐下。

“不瞒老伯,正是,我原在史宙矿场当矿奴。昨天晚上才跑了出来。”雷感觉这位老猎人并无恶意,是以干脆实话实说。

“嗯,果然不错。既然能够生撕妖兽,那么能从奥南家族的矿场中逃出来,也就不奇怪了。”顿了顿,老猎人又问道:“还未请教,勇士高姓大名?”

“哪里!老伯千万别客气。叫我雷就行了。”雷不敢高居。

“雷。好名字。不知你家乡何处?”老猎人又问道。

“唉。”雷一声长叹,然后他把六年前,斯落村遭遇强盗打劫,母亲身死,妹妹被抢走,父亲去追击,自己无奈之下,去史宙矿场为奴的事,跟老猎人说了一遍。

只是斯落村似乎离这里非常遥远,老猎人从未听说过这么个地方。

“说了半天,还不知道老伯怎么称呼呢?”雷看着老猎人,问道。

“哦。别人都叫我老杰克。”老猎人哈哈笑道。

“原来是杰克老伯。不知老伯家中还有何人?”雷站起来躬身行礼,继续问道。

“哎!猎户人家,难啊!”老猎人也是一声长叹,“老伴死得早,只留下一个女儿,叫赛若,和你一样,今年也是十六岁。她到西山砍柴去了,估计也快回来了。”

老杰克话音未落,屋外就传来了一阵女子的笑声:“爸爸,跟谁说话呢?又说我坏话了吧?”

不等老杰克答话,她就搬着一堆木柴走向屋中。第一眼,她就看到了雷,当即被吓得“啊!”的一声大叫,扔下木柴,往后退了七八步。

雷站起来刚要说话,就被老杰克止住了。老杰克安抚雷坐下,冲着门外说道:“赛若,这是杀死妖兽的勇士,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。你别怕,进来吧。”

可是赛若还是没敢走进来,而是转身到另一间木屋去做饭了。

“杰克老伯,我还是先洗洗脸吧,也不能总是这个样子啊!”雷提醒老猎人。

“对对对,我真是老糊涂了,都忘了请你洗脸。”说完转身端来陶盆,让雷洗脸。

看着雷洗完脸,老杰克又拿出几件自己穿的兽皮衣服,然后带着雷来到西边一条小河边。雷这时候才脱掉全身的狼皮,跳入河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,然后穿上了老杰克的兽皮衣服。

再看雷,一米八几的大个子,乌黑亮泽的头发,目似朗星、眉若宝剑,饱满的额头,高耸的鼻梁,尖尖的下颌,宽肩膀,细腰身,上身呈健美的倒三角,双腿修长,后背、肩膀、前胸、腹部肌肉分明,真是健壮如猛虎,敏捷似猎豹,全身都在不经意地散发出男子特有的力与美。看得老杰克不住地点头称赞,心中也不由得生出一种爱才知心:“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勇猛强壮的男孩多好啊!”他立即又想到自己已老,女儿赛若还小,“要是这位勇士能够留下来,一直陪着赛若,我死也无憾了!”

猎户人家以打猎为生,每天都与野兽厮杀,亟需勇猛强壮的男子,老杰克有这样的想法一点都不奇怪。

猎人生性豪爽,在回家的路上,老杰克就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对雷说了。

雷考虑到自己还有大仇未报,哪能让别人跟着自己去冒险?所以他对老杰克说道:“感谢老伯一片美意,只是……我刚才也对你说了,我母亲被盗贼杀死,妹妹也被抢走,我还有如此大仇未报,不能让赛若跟着我去冒险。优秀的男子多得是,总会找到的。”

雷这话说得完全有理,老杰克也不好勉强他,只好暂时作罢。

回到家中,赛若已经做好午餐,看到雷,她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英俊的青年和刚才那个满脸是血,浑身裹着狼皮的凶神恶煞一般的人联系起来。

雷也第一次看清了赛若的样子:高挑的身材约有一米六五左右,乌黑秀长的头发垂到后腰,大大的眼睛,修长的眉毛,一身鹿皮猎装,脚踩一双鹿皮靴子,靴帮子上还插着两把一尺来长的匕首,腰挂一柄弯刀和一张猎弓,后背是一个虎皮箭囊,胸前缠绕着两道绳索,标准的猎人装束。显然,十六岁的赛若已经是一名合格的猎人了。

六年了,从未这么舒舒服服地吃过一顿饭,雷吃的又快又多,害得赛若另外又烤了一头野猪。后来,在老杰克反复劝说之下,雷才细嚼慢咽,慢慢品尝着鲜美的野猪肉。

他一个人吃的比人家父女两人加起来还要多出五倍,可是还是没有那种吃饱的感觉。最后把整整一头野猪肉全都咽下了肚,终于感到不好意思了才罢休。任凭老杰克经验丰富,也被雷的食量惊呆了,连说道:“雷,怪不得你能生擒妖兽,就这食量,就比常人大得多!”

用完午餐,老杰克准备上山打猎,叫雷在家呆着别走。雷当然不能厚着脸皮光吃不干,稍作准备就跟着老杰克和赛若一起去后山打猎了。

来到山上,雷让老杰克直接带他到野兽最多的地方去。老杰克刚开始还有些怀疑雷的能力,但是当他看到雷和野兽搏斗时候,身上散发出的白色斗气,他就放心了。他作为猎人,经常去城里用兽皮、兽骨换取应用之物,当然也知道斗士是怎么回事。

有了雷的帮助,他们这一个下午的收获,超过了以前的一个月!

不用老杰克和赛若帮忙,雷一个人就把几十只野兽的尸体拖下了山。其实,别说是拖,就这几十只狼才虎豹,让他举着走也是小菜一碟。

既然有了贡献,晚餐的时候,雷就不再客气,一直到吃饱为止。但是这个量就太大了,简直没把老杰克和赛若两人吓傻了。他整整吃掉了两头猛虎、四头野猪肉,才终于感到有点饱了!雷也对自己突然大增的食量感到非常奇怪,甚至感到震惊。他隐隐觉得,这和自己昨天的那次突破有着密切的关系,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,他也无法解释。

夜里,他在老杰克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。六年以来,这是他第一次在一张比较舒服的床上睡觉。

等到第二天醒来,他发现已经日近中午,赛若已经砍完柴回来了。他这一觉睡了整整八个时辰!他伸了伸懒腰,全身筋骨发出一阵阵“咯吱”“噼啪”的响声。他又深深吸了一口清气,顿时感到神清气爽,全身充满了力量。他兴奋地练起那部无名拳法。

雷在练拳中发现,他的实力在自己不知不觉中又有了提高,速度和力量都提高到了他也说不清的地步!他不想停下,他很享受现在这种状态。

能够舒舒服服地吃饭,舒舒服服地睡觉,不用被逼着干活……

他终于发现,这个世界,真的是太美好了。要是能够一直在这里呆下去,多好啊!

旁边,老杰克和赛若目不转睛地看着雷练拳。刚开始还能够勉强看清楚他的动作,后来越来越快,只能看到一个人影。到了最后,当雷的速度提到最快,他们连完整的人影也已经看不清楚,只是看到眼前一连串的残影,至于雷究竟在哪个方位,他们已经完全辨别不出。

以极快速度把无名拳法练习了三千遍,雷终于停了下来。

赛若立即走上前去,拉着雷的手说道:“雷大哥,你的拳法好厉害,我也要学,你教教我吧!”

“要学拳法,可以。”雷笑道,“不过,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。”

“什么条件?”赛若立即问道。

“看到没有。我的脚镣还没解开呢,只要你能把我的脚镣解开,我就教你拳法。怎么样?”雷笑道。

“好。我还以为什么条件呢,原来这么简单。”赛若不禁高兴得跳起来,“明天我就去奥南城请铁匠铺的西蒙老伯,让他来解开你的脚镣。”

站在后面的老杰克,本来就想帮雷解开脚镣的,现在既然这个人情让女儿得了,何乐而不为呢。他笑着向赛若点了点头。

果然,第二天赛若就带来西蒙老铁匠,帮雷的脚镣解开了。雷高兴得不住感谢老西蒙,老杰克也送给老铁匠三根最好的虎骨,作为答谢。西蒙老头客气一番也就收下虎骨回去了。

第三天早上,雷练拳刚刚结束,赛若就跑过来拉着他的手,让他教她拳法。

等到雷把无名拳法上的十八个动作告诉赛若,她吃惊地问道:“就这些,也能叫拳法?这些动作,谁不会啊?你真的是一直在练这个?没瞒着我?”

雷亲自做了几十遍示范,赛若才相信,然后她照着十八个动作开始练习。可是无论是力量,还是速度,跟雷都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赛若充满了疑问:“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
经过几天的相处,聪明的雷当然已经知道,赛若是个性格直爽的女孩,他不能骗她,于是就把六年来的训练过程,详细地跟赛若和老杰克说了一遍。

“你就是这么成为斗士的?”赛若最后问道。

“斗士?什么是斗士?”雷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出这个词了,不由得好奇心大起。

“具体的我也不知道,我也没见过几个斗士。但是我听别人说,斗士都有斗气。你打猎的时候,身上冒出的白气,应该就是斗气吧。”赛若年仅十六,而且常年跟着父亲打猎,对斗士也知之甚少。

他们又问老杰克,可惜老杰克也说不出个所以然,他仅有的那点知识也是道听途说。他只能肯定一点,那就是雷的确已经是一名斗士。至于更多的,他也不知道。

雷知道问不出什么结果,也只好作罢。

过了几天,雷提出要走。老杰克怎么也不同意,赛若也坚持要雷留下来教她练拳。

就这样,雷留了下来,每天上午和赛若一起练习无名拳法,指点她借力使力、探索身体极限等技巧。每天下午,三人一起上山去打猎。不过,他发现任凭怎么练习那部无名拳法,他的实力已经再无一丝提高。至于猎物,自从雷加入之后,他们已经根本吃不完,除了腌制肉干以备不时之需,隔三差五,老杰克就到奥南城去换点东西回来。

半年以后,雷和赛若已经十七岁。雷完全长成了一名英俊的青年猎人,赛若也成了一个英姿飒爽的女猎人。赛若的实力,在雷的指点下,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,总之一般的成年男子,三五个也不是她的对手。老杰克和赛若,已经基本把雷当成了家人,特别是赛若,刚开始叫“雷大哥”,后来干脆叫“大哥”,简直把雷当成了亲哥哥一样。

半年的美好时光,每天舒服地睡觉,愉快地打猎,饱餐着烤制的美味,甚至让雷已经淡忘了他的血海深仇,直到有一天,当他们正在吃午餐的时候,来了一队奥南城的卫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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